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红斑狼疮的诊断标准

  根据美国风湿病学会1982年度红斑狼疮(SLE)分类标准,对诊断有价值:

  1、颧部红斑:平的或高于皮肤的固定性红斑;

  2、盘状红斑:面部的隆起红斑,上覆有鳞屑;

  3、光过敏:日晒后皮肤过敏;

  4、口腔溃疡,经医生检查证实;

  5、关节炎:非侵蚀性关节炎,≥2个外周关节;

  6、浆膜炎:胸膜炎或心包炎;

  7、肾病变:蛋白尿>0.5g/d或细胞管型;

  8:神经系统病变:癫痫发作或精神症状;

  9:血液系统异常:溶血性贫血或血白细胞减少或淋巴细胞绝对值减少或血小板减少;

  10:免疫学异常:狼疮细胞阳性或抗dsDNA或抗Sm抗体阳性或血清试验假阳性;

  11、抗核抗体阳性;

  12、皮肤狼疮带试验阳性;

  13、C3、C4低于正常。

  在上述前11项中,如果有≥4项阳性(包括在病程中任何时候发生的)则可诊断为SLE,其特异性98%,敏感性97%。

  我国风湿病学会(1987年)在验证美国上述标准基础上,制定了我国的SLE诊断标准,即以上13项标准,在13项标准中符合4项或以上者即可诊断为SLE。对SLE诊断的敏感性超过美国标准。